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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小模命案】愛女遭性侵殺害 小模母淚領遺體] [蘋果日報] [2017-03-03]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7-3-3 10:11 PM     標題: [【小模命案】愛女遭性侵殺害 小模母淚領遺體] [蘋果日報] [2017-03-03]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7-3-3 10:14 PM 編輯

實在太可惡!為了5千元,這對情侶檔竟然殺了閨密,還到台中五星飯店爽住,嫌犯可惡的行徑全被監視器錄下來,而這段影片已經曝光!

北市男子程宇(22歲)因缺錢花用,假借外拍名義,透過女友梁絲繐邀約陳姓小模在八德路四段一處廢棄商場,程男徒手將小模勒斃,犯案後將小模棄屍在廢棄商場內,洗劫小模身上財物後,逃往台中一處飯店躲藏,兇嫌甚至還將死者手錶送給女友,並將小模的手機丟棄在飯店角落,飯店人員發現電話後報警,警方趁男子退房時上前盤查,發現男子不但是通緝犯,還犯下殺害小模的事情。

女模遺體運回宜蘭 母哽咽「謝謝警方!」

台北市男子程宇(22歲)因缺錢花用,假借外拍名義,徒手將小模勒斃後棄屍。今天下午1時許,死者家屬與警方前往二殯相驗、解剖,隨後立即將大體運回宜蘭,母親受訪時哽咽表示:「真的很感謝警方!」

今天下午4時25分,經過台中警方偵訊後,兇嫌程宇(22歲)被依殺人、妨害性自主、竊盜、偽造文書;梁思惠則依殺人、竊盜、偽造文書等罪,雙雙被移送士林地檢署。

【起底】同一命案地 兇嫌4度染指另名少女

性侵劫殺陳姓外拍女模的24歲淫男程宇,2013年間就曾在女模命案同址,4度染指一名15歲國中少女,被依性侵罪起訴,事後雙方以40萬和解,程男獲輕判5個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須接受強制治療,但他卻沒到醫院接受治療,另被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判刑30天,入獄服刑後仍拒絕接受性治療,去年第2度被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送辦,經檢方屢傳不到,因此遭通緝。

【案情最新】真可惡!嫌犯坦承性侵小模 再狠心用肩帶勒斃

實在可惡!!根據了解,洗劫還性侵殺害小模的惡男程宇(22歲)自曝,犯案後回到女友梁絲繐(本名:梁思惠)住家盥洗,不僅將洗劫來的手錶送給女友,還帶著女友到101、光華商場等地逛大街,隨後才搭高鐵南下台中投宿長榮桂冠酒店。

小模遇害遭拖行藏屍 命喪廢棄地下商場

《蘋果》直擊命案現場,地下室完全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根本不像是外拍地點,現場仍留著警方的封鎖線,還發現小模遭殺害後疑似拖行企圖藏屍的痕跡,現場氣氛詭異,讓人不寒而慄。

性侵狠殺小模 嫌犯竟想嫁禍其他攝影師

狡猾的程宇因有詐欺及性侵通緝在身,竟謊稱將陳姓小模介紹到一名張姓攝影師處拍照後,就趁機偷走小模包包離去。台中警方查出程男所指稱的張姓攝影師設籍新北,警方查詢發現該攝影師已於上月22日出境至今仍未返台。

【起底】設局害小模赴死約 閨密竟是退休警之女

台北市凌晨發生一起奪財殺人棄屍案件,網路知名外拍女模,遭到同行的梁姓女友人已拍照為由約出去,遭到梁女的男友程宇(22歲)奪財害命棄屍。《蘋果》記者走訪梁女老家,鄰居表示:「梁父是派出所警員退休。」

心機女幫男友騙出小模害命 友PO文痛罵「賤人」

好友文末怒罵梁女:「沒想到你是一個骯髒會殺人的賤人,幹你娘」仍然不可置信的質問:「你到底為了什麼這樣做?」一個好好的女生被你一手共犯全毀了,你有想過她家人她朋友她姊妹及她男友感受嗎?我們這些人挺你多少事了?幫你多少?我真的好想現在就去賞你巴掌,我真的很後悔認識你。

【女模命案】報平安假簡訊曝光!招牌注音文洩底

22歲女模遭人劫財殺害,還是好友夥同男友下的毒手!當時梁姓女嫌還疑似為了拖延,不讓陳姓小模親友起疑報案,還故意用陳女手機傳「報平安簡訊」,但她竟然還是用了自己的招牌「注音文」簡訊回文,反倒立刻讓陳女親友識破,要她「別再裝了」!

【案情最新】真可惡!嫌犯坦承性侵小模 再狠心用肩帶勒斃

北市性侵通緝犯程宇(24歲)透過女友梁絲繐(22歲)將陳姓外拍女模約出後殺害,警方偵訊後突破程嫌心防,程嫌坦承將死者誘騙到南港一處廢棄商場,帶往地下室,在那裡對她性侵,再用被害人皮包的肩帶將她勒斃,屍體藏在隱密處,隨後洗劫其財物離開。程也指稱梁姓女友知情且參與,但梁女否認。

勒殺性侵洗劫女模 嫌犯把死者手錶送女友戴

太可惡!警方今天凌晨偵破一起網拍小模遭殺害棄屍的案件,根據了解,22歲程宇兇嫌透過同為網拍小模的女友梁絲繐約出陳姓女模後,勒殺陳女並洗劫財物,甚至還把陳女的手表送給女友梁絲繐,令人髮指!

惡劣!都是因為她 網拍小模慘遭殺害棄屍

台北市發生一起兇殺案,警方根據線索循線先在台中逮捕兇嫌程宇(24歲),隨後在今天凌晨順利尋獲小模遺體。警方初步了解,程男透過同是網拍模特兒的女友梁絲繐(本名梁思惠22歲),將陳姓女模約出外拍,為了奪財害命,將陳女騙到廢棄商場地下室,殺害棄屍,並搜刮陳女身上信用卡、手機等財物,最後與女友潛逃到台中投宿一家飯店遭警方逮捕。

女模遭殺害棄屍 網友臉書留言RIP

台北市凌晨發生一起奪財殺人棄屍案件,網路知名外拍陳姓小模(22歲),遭到同是外拍女模的梁姓女友人已拍照為由約出去,遭到梁女的男友程宇(24歲)奪財害命棄屍,很多網友紛紛到死者的臉書留言悼哀。

警方調查,昨天上午接獲台中的飯店報案,表示在電梯旁的備品間外,拾獲失蹤人口的手機,立即調閱飯店監視器,發現為程宇(22歲)所丟棄,於是在客房外埋伏守候,中午程宇和女友梁絲繐(22歲)步出房門準備退房時,立即上前盤查,意外發現程男是通緝犯。

警方說,詢問過程中,發現梁姓女子神色慌張且言詞閃爍,隨後又在程姓男子入住的客房垃圾桶,發現陳姓(22歲)小模的身分證、健保卡及個人物品,2人才向警方說,陳姓小模是梁姓女子認識2年的友人,而且陳姓小模跟梁女還是閨密,陳姓小模現職為外拍模特兒,因尋求工作機會,所以請程姓嫌犯介紹,雙方是透過臉書聯繫,但仍對丟棄陳女手機及金融卡說詞反覆,且無法交代清楚陳女的去向,企圖混淆警方偵辦方向。

警方今天凌晨2時許,前往八德路四段的廢棄商場,果然發現陳姓女模的遺體,警方在陳女的脖子上發現勒痕,目前已將陳姓男子及梁姓女子帶回分局,全案依強盜殺人罪嫌,將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突發中心陸運鋒/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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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程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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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小模臉書大頭照3月1日才剛換過。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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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大樓地下室採證並調閱相關監視器。陸運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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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將遺體藏在地下室隱密處,地上疑似拖行痕跡。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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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圍起封鎖線採證。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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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模在臉書上的自拍照。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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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拿出魄力來,殺人該判死刑就是死刑,不要老是說能夠教化來替惡人開脫...又是關個十幾年左右又可以出來了⋯⋯唉~~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7-3-3 10:20 PM

垃圾是用來“焚化”的!不是用來“教化”的!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7-3-3 10:26 PM

綠色執政犯罪保證 免死條約 免重判 等等
看看那位人渣  並不是初犯 民進黨一堆女議員整天要女性主權 別物化女性
看看性侵案 又有幾個挺身來修重法案? 真是貽笑大方 (國民黨也差不多)
作者: jcme    時間: 2017-3-3 11:11 PM

l123654800 發表於 2017-3-3 10:26 PM
綠色執政犯罪保證 免死條約 免重判 等等
看看那位人渣  並不是初犯 民進黨一堆女議員整天要女性主權 別物化 ...

反正他們又不用擔心被強暴,修什麼法?
喔,也不一定,說不定哪天會有口味特殊的人就是了
至於別物化女性?你是在說笑嗎?

作者: btwoo    時間: 2017-3-3 11:31 PM

小模是可憐,模特兒生態同時現在年輕人交友複雜也難以想像,隨便的一個人是閨密,然後被閨密害死了,而且只為了一點錢,真的應該給這些年輕人嚴厲的教訓,最好是來個鞭刑,才會收到效果

作者: Chand12345    時間: 2017-3-3 11:42 PM

可憐的女孩正值青春年華
卻因誤交損友而香消玉殞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7-3-3 11:54 PM

這樣的兇嫌,
台灣法官最後還是會判他"有悔改可能"而不被判死刑,
支持台灣改採陪審團制,
養這些無能烏龍法官沒有用。
作者: peterlin606    時間: 2017-3-4 12:15 AM

接下來勒!到了法院..就是輕判有教化可能.然後關個幾年又出來繼續害人..
作者: jankin    時間: 2017-3-4 12:26 AM

沒有辦法,不是殺法官的孩子,所以其他人都是可以教化。

作者: momo517033    時間: 2017-3-4 12:37 AM

幹......

這種賤人怎麼不去綁架搶劫為富不仁的商人跟官員...

搶這點小錢就殺人,他媽的...

爽都爽了幹嘛還殺人...

一想到這些人渣又會啥事都沒有的放出來繼續殺人就不爽

真他媽肏蛋的社會...
作者: alan97clio    時間: 2017-3-4 12:39 AM

兇手已經抓到,希望給予應得的懲罰!
以昭逝者之靈
作者: kgwdm    時間: 2017-3-4 01:42 AM

殺人償命有的時候還是很正確的。。。
作者: 虎班貓    時間: 2017-3-4 01:50 AM

這種垃圾不死,還會出來害人的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7-3-4 03:37 AM

r.i.p

後續就交給恐龍去有教化之可能吧

萬惡的灣灣阿
作者: 鍊金術見習生    時間: 2017-3-4 05:38 AM

才5000就殺人  真是白癡到不行   這種人還有人要跟   真是瞎眼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7-3-4 07:55 AM

還有更低價死亡的
在台灣人命根本不值錢
作者: hlwj    時間: 2017-3-4 10:12 AM

可惜在台灣這種垃圾並不會被判死刑,連司改會都有殺人犯了你對台灣的司法還有捨麼期待?
以後大家要報仇只能私法了~
作者: enets    時間: 2017-3-4 10:24 AM

人渣適合  送去給閻王教化
作者: POOH0705    時間: 2017-3-4 10:26 AM

本帖最後由 POOH0705 於 2017-3-4 10:39 AM 編輯

  「廢死黨」執政之下,沒輪迴觀念的,在台作姦犯科,殺人放火,都可輕判,出獄後,還有機會做「司改委員」,真是棒!
  不能懲惡揚善,國家怎麼會好?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3-4 10:48 AM

台灣的法律太輕了, 輕到讓性侵慣犯在社會上四處犯罪,
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7-3-4 10:50 AM

說可教化判決是裝聖人偽君子法官 政府軟弱無能是能改變啥小 這些案例就是告訴我們光鮮外表也會引來殺身禍
作者: enets    時間: 2017-3-4 10:58 AM

消滅沽名釣譽假聖人法官人民有責  人民應送這類人渣法官去地獄接受教化
作者: hinhin22    時間: 2017-3-4 1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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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eade00    時間: 2017-3-4 11:24 AM

花樣年華 唉 不就為了錢 自己去賺就好了何必這樣 所以說 朋友歸朋友 再好的只要是錢的問題

不要借就沒事了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7-3-4 11:55 AM

可以教化  判個10年  關了四年假出獄  
拜託 媽媽嘴都砍了兩個 還不是沒死刑
真的該槍斃的是 法官   還有立委   
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7-3-4 11:59 AM

這位被害者的什麼鬼閨密???居然幫忙設陷阱殺害自己朋友...而且她的妝前妝後

落差可真大
作者: 屋頂上的胖貓    時間: 2017-3-4 12:22 PM

不是法官不判
有時候法官也很想判給他死但
刑法第19條 當加害人有悔意等等的情況時需與以減輕其刑度
而死刑是最重之刑度!! 因19條之緣故!! 故必須減輕其刑度
所以只能判無期!!懂?不然法官本身就違法判刑,最後就算判死也是會被上訴刑法第19條後重判!!
所以常常看到一些駭人聽聞的案件最後都是無期
因為死刑減輕後最重就是無期
鄭捷會死是因為他表明我就是會出去再殺一點後悔都沒有
表明無悔意!!所以不適用刑法第19條才判死的
至於為什麼老是不改19條,看看土豪哥!!懂?
人還活著就有機會撈出來
就算撈不出來,在裡面也可以叫小姐吃大餐只要後台夠硬
法律是用來制裁沒能力的人,有能力的沒在在乎法律的!!
法律真的夠屌夠硬 !!台灣早就沒黑社會了
殺個警察,警察放話 不出來我們警察玩死你們黑社會
大義滅親送兒子出來的都有
然後勒!!劉邦友血案有看到警察震怒出來放話玩死你們黑社會??
本來就沒啥公平!!但法律沒用歸沒用至少7 80%的人還是要看法律過日子的
因為我們沒法律硬!!就看運氣過安穩日子巴
作者: CaLaBear    時間: 2017-3-4 12:27 PM

兇嫌自首認錯尚可教化,重判兩年
作者: gx414    時間: 2017-3-4 12:35 PM

真的覺得為了5000元就殺人 而且殺人後完全沒有悔意還把死者的手錶轉送給自己女友

還待自己的女朋友去逛街血拼感覺好像殺個人對她們來說真的也沒甚麼需要擔心的

重點今天早上看新聞報導說好像目前全台還有400多位將近500位性侵犯在外溜搭閒晃

感覺我們的法律真的需要好好的檢視一番嚕

要不然那些人犯案還可以繼續在外面逍遙法外的繼續犯案這樣咩?


作者: gs123    時間: 2017-3-4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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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7-3-4 12:48 PM

忌妒真是女孩之間最危險的事
作者: darkultraman    時間: 2017-3-4 02:47 PM

兇手已是性侵慣犯,法官還當他有教化可能嗎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7-3-4 03:06 PM

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7-3-4 10:27 PM 編輯

依照恐龍法官的判案標準:有教化可能無期徒刑定讞,如有雷同,代表這群侏儸紀被改革剛好而已,順帶一提很多社會案件都是(熟人)所為,交友真的要謹慎。
作者: 無恨無悔    時間: 2017-3-4 03:17 PM

就這樣.看著吧.我說他一定不會被判死刑的.追下去吧.
作者: zigao    時間: 2017-3-4 04:12 PM

這個人真的很可惡~但最可惡的是還是有人會為他辯護。
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7-3-4 04:28 PM

可以教化之人就會知道什麼是對的事, 什麼是錯的事. 人從小到大學校教的, 社會上的規範, 讓人知道對&錯, 在這之下還繼續犯下嚴重的惡行, 能說是可教化之人嗎? 若這兇手當時多起的性侵罪有嚴厲的執行"去勢", 那就不會再有人受害. 對付殘暴+殘忍之惡人, 當然要有重罪去處罰他們, 什麼叫可教化之人? 意思是一般守法的人, 要每天處於恐懼之中嗎?
作者: filter0521    時間: 2017-3-4 04:28 PM

小模....說道底不就是一堆援交.傳播.酒店妹
作者: zfw700713    時間: 2017-3-4 04:30 PM

別怕,依照本國的國法,殺人是不需要償命的,只要在最後有"悔過之心",所有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諒的,再不行還有一群智商有問題的廢死聯盟會幫你說話跟請命,比方說這是社會造成或是人格養成等等神理論,或是他的師長、鄰居或家人出來說幾句,比方說他之前是很乖或是很聰明之類的小孩,保證關各幾年,再加上在監獄期間"表現"良好,很快就可以出獄繼續再犯,大家不相信就看下去吧,相信過不就台灣就充滿各種殺人罪犯,變成名副其實的鬼島了。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7-3-4 04:32 PM

這種已經前科纍纍的人實在是不應該再讓他出來害人了
建議與世隔"絕"吧!
另外嫌犯女友也很可惡
只是可憐逝去的死者及她的家屬

作者: moon0917    時間: 2017-3-4 04:34 PM

垃圾是用來“焚化”的!不是用來“教化”的!
5000塊多難賺?
還性侵15歲國中生?
說是垃圾都抬舉了!
作者: ggco2016o    時間: 2017-3-4 04:37 PM

台灣這麼小,這種人只要生家背景都跟"土豪"沾一邊邊,多爛的人一樣有人會,愛則不捨(錢)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7-3-4 04:38 PM

只要有悔意 法官就會認為他有教化可能 反正低一下頭 出獄後又可指染並性侵 這麼划算的事 為何不去做? (這就是臺灣司法人權至上的悲哀 反正死人沒人權 加害人才有人權 應該像伊斯蘭教一樣應該就不敢了)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7-3-4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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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1118    時間: 2017-3-4 05:12 PM

這種人依照現行的法律
是不會判處極刑的
很無奈
但這就是現實
目前還是有一群人會認為他們有被教化的可能
所以一旦有這樣的兇手出現
一定會用盡全力保護他們...
被處刑還要PO文哀悼...
如喪考妣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他親人呢!!
子曰: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又曰: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做了錯事就是要還
不然這世道就亂了...雖然早就亂七八糟了...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3-4 05:22 PM

真狠 靠臉吃飯的慘遭不測 怎麼會有人下的暸毒手
作者: 075829096    時間: 2017-3-4 06:46 PM

難怪會有這麼多殺人犯,反正台灣都不會判死刑,殺一個兩個頂多是被關幾年
或是我有精神疾病,我有悔改之意,對付這種人直接槍斃最快
作者: YAMAZAKIMAN    時間: 2017-3-4 07:20 PM

哀 君子之交淡如水 小人之交甜如蜜 對你越好越親近的人 博取你的信任後 自己恐怕就會迷失了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7-3-4 08:33 PM

這種人
真的是畜生
判他死刑
還便宜他了
作者: patrick000124    時間: 2017-3-4 08:57 PM

真希望他們二個兇手能有現世報,不然太便宜他們了
作者: yip02    時間: 2017-3-4 09:03 PM

只能說這女的本身就不是正常職業
會遇到這種事也不奇怪
不過殺人者長命這是一定要的!!
作者: zbrianzbrian    時間: 2017-3-4 10:24 PM

還有死刑嗎??  又是一個有教化可能~~乾!!!!  殺人哪那麼多教化可能!!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7-3-4 10:26 PM

這樣難道還不能判死刑
作者: farkyou0609    時間: 2017-3-4 10:27 PM

價值觀偏差的社會現象

作者: 尋思    時間: 2017-3-4 10:36 PM

尚有教化之可能,結案。
是法官剩這句能講?
還是法律剩這條能用?
咱們繼續往下看,大概要個三五年法官才會給答案
然後上訴再上訴,還可拖個七九十年~

作者: rtsang311ddt    時間: 2017-3-4 10:38 PM

害人之仁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這種真該死
作者: winny3312002    時間: 2017-3-4 10:42 PM

年經的生命就這樣逝去了
R.I.P
希望能讓那對無良的情侶受到應得的懲罰
早日還給家屬公道。
作者: motorone    時間: 2017-3-4 10:47 PM

別再浪費社會資源了,對放任這種人出來的法官也要一併負責任吧,這對男女麻煩不要再放出來了,放出來一樣會再害人吧。
作者: GOLOCEGO    時間: 2017-3-4 10:49 PM

這可以誅滅九族切小雞雞 還會說判的好
作者: jjjouhon    時間: 2017-3-4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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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superpt    時間: 2017-3-4 11:38 PM

亂世就是要重典
一堆神經病  是沒有辦法醫治的

作者: anthony91610610    時間: 2017-3-4 11:57 PM

真的就為了5000去殺人?!天啊...賠掉了自己的人生也毀了關係跟家庭5000元值得嗎?
作者: bugx    時間: 2017-3-5 12:32 AM

這種人渣死刑剛好而已
不過我們台灣高尚的法律是不會這樣判的
能關到十幾年大概已經是阿彌陀佛囉
作者: 197867213    時間: 2017-3-5 01:37 AM

沒差阿反正一定能教化   關幾年就出來 以前多的比這嚴重也沒判死
台灣的法官 撿調早沒救了 過幾週 大家記憶又重洗 反正死的又不是那些 法官剪掉的人

作者: stellahikaru    時間: 2017-3-5 01:55 AM

我蠻好奇到底陳姓小模是誰
作者: MarioSue    時間: 2017-3-5 0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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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羽翼    時間: 2017-3-5 02:16 AM

提到死刑 其實我不覺得這項刑罰需要廢除
人有位自己的行為做決定的能力 且不論何時何地都有
自己選擇的行為就要有承擔責任的擔當 任何辯解都只是藉口
可是我當然也知道有些人有些情況會逼著人們走上這條路
所以留下怎麼樣的餘地是很重要的
再說 就算留有死刑...我們的法官也不一定會判阿!!
作者: a0987758120    時間: 2017-3-5 04:21 AM

台灣的法官是很善良的殺人又有人權而且也才殺一個人,等到宣判時就說“有教化的可能“
因為判死刑廢死聯盟又要出來說話了
話說請問法務部長什麼時候要處理那些死刑犯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7-3-5 08:25 AM

如果這不叫惡行重大,真的不知道什麼情況要判死刑了
作者: xmankock    時間: 2017-3-5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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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luck    時間: 2017-3-5 12:26 PM

台灣法官  這種人渣  請睜大你的眼睛

該重判就重判 別又放出來害人了




作者: pyca2002    時間: 2017-3-5 12:40 PM

台灣殺人犯超級爽,坐牢也很爽,根本犯罪天堂
作者: tinder888    時間: 2017-3-5 12:44 PM

如果這樣還盼有教化可能我想台灣的司法永遠沒救了,這對男女都該拉去遊街槍決了!只有唯一死刑才可些微撫慰受害者家人的心了!
作者: MS1174671    時間: 2017-3-5 12:44 PM

廢屎聯盟+屎袋力量都婊示:私人恩怨與法律無關.所以輕判
作者: me86    時間: 2017-3-5 12:47 PM

為什麼這種人還可以逍遙的走在大街上
之前都那麼多罪刑 一點事情都沒有
作者: 鴨子一隻    時間: 2017-3-5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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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i114    時間: 2017-3-5 12:51 PM

別再說什麼性侵有教化可能了啦
一直保護這些侵犯其他無辜人民的犯罪者
反而讓善良的人曝露在危險中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17-3-5 12:53 PM

這兇手有教化的可能嗎
作者: a62692300    時間: 2017-3-5 12:58 PM

真正的悔過之心
應該是在被抓到之前
而不是抓到之後

這幾天新聞看男生是很配合
但事證明確、又有前科應該也沒救了
女生則是抵死不認
慢慢等看怎麼判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7-3-5 01:02 PM

只能說還真恐怖阿
真想不到會發生這種事情
作者: littlebb    時間: 2017-3-5 01:04 PM

laokung3 發表於 2017-3-4 05:22 PM
真狠 靠臉吃飯的慘遭不測 怎麼會有人下的暸毒手

有啊,梁女看陳女紅不是滋味
作者: kangta145    時間: 2017-3-5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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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7-3-5 01:24 PM

沒有辦法,台灣殺個人又不會判死刑,
用道德感化,台灣人果真…很高尚。

作者: 26364615    時間: 2017-3-5 02:13 PM

那些妹普遍敗金又無腦,
自己懶惰不努力,成天只想靠男人過好日子,
沒有公主命卻有公主病,
聽到花言巧語即使有破綻也假裝沒看到...
這樣的妹雖不是多數,
但也不是少數!
所以他可以用騙人的總數量來彌補低成功率;
看看他的前科累累~~
作者: k221eddie    時間: 2017-3-5 02:39 PM

直接讓他死刑 會不會讓他太好過了
一條一條算 把死刑押後才對
幫兇自然不可逍遙法外
一條人命今後睡得安穩?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7-3-5 03:58 PM

沒事,有民進黨,有癈死聯盟,有恐龍法官,還有殺人犯在司法改革,有邱太三在.
所有的犯罪,不管大小,到最後就是"有教化之可能"輕輕判一下.
畢竟是台灣,在司法改革下,貪污犯四處跑,還能收到國宴邀請,公共危險還可以到新加坡當代表.
台灣是不是犯罪的溫床?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7-3-5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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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08426    時間: 2017-3-5 07:39 PM

模特兒被人強了之後都不敢講,因為怕以後就失業,錢也拿了,爽都爽了,這對情侶是有問題喔~
作者: con888    時間: 2017-3-5 08:21 PM

這種垃圾就算不被判死刑
也要法官判它個幾個無期徒刑
關它關到老再放出來
不然只判個10幾年,到時又假釋
這還是會出來害人的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7-3-5 09:47 PM

只要被害者是小市民,一定都會是有教化可能的啦!鄭渣如果不是新聞鬧太大,以他家的背景鐵定也是個無期,然後變有期,最後假釋出獄,只是好死不死碰上選舉期,光挑他祭旗太明顯,所以多拉幾位,還不是為了救選舉,今天這傢伙殺小模,不要說半年內速審速決,連無期徒刑會不會有都是個問題?!更別提死刑了,反正鐵定要冒一堆人宣揚加害者的人權,只差沒說 殺人犯是很珍貴的,反正小市民死不完!  另外,除兇手外,介紹女模工作的那位同行友人,應該也算共同正犯吧!檢察官可別忘了她啊!
作者: iraqikyle    時間: 2017-3-5 11:05 PM

無言阿!
現在的社會人渣太多了
希望能有更強悍的公權力出來執行

作者: nelsonchan07    時間: 2017-3-6 12:07 AM

一個好好的女生 為了男人...唉
作者: Fireshout    時間: 2017-3-6 12:29 AM

外拍模特兒交友也可以很單純

可惜就是人紅是非多,而自己人最難防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7-3-6 02:41 AM

本帖最後由 阿拉丁 於 2017-3-6 02:42 AM 編輯

看到男嫌的長相,
我原諒他了。

長成這樣,活著可是很辛苦的。就趕快判他死刑吧!

作者: smin88    時間: 2017-3-6 02:54 AM

這種垃圾應該丟到離島再教育一下保證從此性無能
作者: zerozero5410    時間: 2017-3-6 09:55 AM

性侵請先鞭刑
以繩索勒斃請除已上吊極刑
要慢慢的凌聶兇嫌
讓他了解這種痛苦
最後讓他抱著恐懼死亡
這才是對被他殺害的死者一種尊敬
作者: lilacq    時間: 2017-3-6 10:04 AM

這種作奸犯科的人已經到了喪失病狂的地步不值得原諒 . . .

作者: moskau    時間: 2017-3-6 10:16 AM

價值觀偏差的嚴重,就想當什麼小模賺輕鬆錢,

那種行業裡居心不良的太多了....唉
作者: yuyu370618    時間: 2017-3-6 10:45 AM

兇手已經抓到,希望給予應得的懲罰!,這樣子長的又不好看,真會騙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3-6 11:11 AM

【小模命案】愛女遭性侵殺害 小模母淚領遺體],我個人覺得對於一些犯罪的慣犯真的應該要好好檢討刑責,才不會一直有被害人的出現擾亂社會的秩序和體制呀!



作者: Alantbs    時間: 2017-3-6 11:38 AM

現在社會人心非常險惡,為了很多方面事情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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