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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怪哪棵樹太瞎了!台中女國道狂飆229公里 竟因「樹木長太快」撤銷罰單][奇摩新聞][113.4.20]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4-20 12:37 PM     標題: [怪哪棵樹太瞎了!台中女國道狂飆229公里 竟因「樹木長太快」撤銷罰單][奇摩新聞][113.4.20]

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問題是超速,不是哪棵樹!台中吳姓女子去(2023)年10月8日開車行經國1南向311.4公里處飆速229公里遭開單,如今罰單卻被撤銷,撤銷罰單的原因竟然是樹木長太快。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台中市一名吳姓女子去年10月8日凌晨0時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11.4公里處,時速高達229公里,嚴重超速119公里,被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員警重罰3萬6千元,並且記違規點數3點,吊扣牌照6個月,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對此吳女表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因為當時測速照相取締標誌遭樹木擋住,完全看不見。同年10月26日,吳女回到超速被拍照的地點,發現該處的取締標誌仍然被樹枝遮擋。
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該路段的樹木生長速度確實很快,也沒有修剪,判定有「程序不正義」之疑慮,所以判決罰單撤銷,全案仍可上訴。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測速取締標誌「警52」,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段常有測速取締執法,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本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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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官的判決還真是既誇張又荒唐呢,這早就已經構成危險駕駛了,居然還可以這樣判!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4-4-20 01:41 PM

真的是利害了,看來我下次也要小心的注意
作者: 孤獨乂風痕    時間: 2024-4-20 02:30 PM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該路段的樹木生長速度確實很快,也沒有修剪,判定有「程序不正義」之疑慮,所以判決罰單撤銷,全案仍可上訴。
過去的罰單的確有執法設備設置在隱蔽處被撤銷的大量案例。 法官照樣判決而已。
但不免讓人質疑,法律到底是為了程序還是為了結果。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4-4-20 06:31 PM

她的車子沒有時速表就對了,台灣哪條路可以開車超過時速200公里以上的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4-20 06:45 PM

趕快學起來法院認證的絕對沒問題啊
作者: slickers    時間: 2024-4-20 08:11 PM

the speed is over too much.......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24-4-20 08:42 PM

台灣的法官很多都是生活常識不足的怪咖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4-21 12:46 AM

想說高速公路怎麼能飆到229公里
以前和家人往返也沒看過這麼高的數字
後來發現時間是凌晨,好吧,合理了
作者: jiwtc0219    時間: 2024-4-21 07:48 AM

想說高速公路怎麼能飆到229公里?
問題點應該是測試器有無問題才是?  結果居然是.........
作者: 49011134    時間: 2024-4-21 08:18 AM

是甚麼車能開到時速229公里阿@@
而且此案問題是案主就是超速阿
跟標誌被樹擋到沒啥因果關係吧
在飆高速的情況下就不信還能分心去看標誌
這判決真是夠瞎的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4-21 11:03 AM

等哪天出大事害死人就知道

作者: st10323    時間: 2024-4-21 11:47 AM

原來這樣也可以避掉罰單!雖然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接受,
但是站在"大眾觀感"來看,沒辦法讓人接受!
還是希望不要開快車,造成用路人及其他人的麻煩!
作者: ind4spd    時間: 2024-4-21 01:33 PM

所謂法律就是完全照法條解釋, 所以要是有不符合法條的地方, 該法律當然就會變成無效, 所以才會有些人可以逍遙法外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24-4-21 03:10 PM

就是一堆鑽法律漏洞的,然後加上一堆恐龍法官....造就台灣法律亂象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4-21 06:44 PM

程序不正義

原來還可以這樣弄 !!!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4-4-21 07:00 PM

真是太怪異的裁罰.....超速確實發生,結果因為一顆樹所以不算?
如果因此撞到人....怎麼看?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4-4-21 07:27 PM

還有這種理由,然後也真有這種判決
作者: zeus0915    時間: 2024-4-21 09:00 PM

就是一堆鑽法律漏洞的,然後加上一堆恐龍法官~~
作者: mingru1982    時間: 2024-4-21 11:53 PM

靠 台灣申述也太扯 一般民眾檢舉的申述 根本沒有要幫忙付畔的意思
作者: purify    時間: 2024-4-22 06:54 AM

一般沒背景的用這種理由絕對被打槍
作者: 49011134    時間: 2024-4-22 07:13 AM

本帖最後由 49011134 於 2024-4-22 07:18 AM 編輯

飆速狀態下有哪位駕駛會去關心看標誌的@@出事撞到人這種速度應該必死的吧[根本蓄意殺人了]
這樣法院會怎麼判?過失致死嗎


作者: jk784786759    時間: 2024-4-22 08:48 AM

本帖最後由 jk784786759 於 2024-4-22 08:48 AM 編輯

這次我挺法官,不管有沒有違規事實,今天取證程序上有問題,就不該用有問題程序拿出的結果去找人麻煩

哪些說就有違規啊的人,我今天就問:要是有警察沒搜索票、沒帶警證的情況下,硬闖你家、翻箱倒櫃,最後新聞報導你有犯罪嫌疑(然而你自己清楚沒有),你能接受?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4-22 09:17 AM

能飆到229的車子也不便宜了,罰單應該繳的起。
作者: georgeyu    時間: 2024-4-22 03:04 PM

算牠運氣好,剛好測速照相標誌被樹木擋住,不然真的罰很大,
但重點是超速2百多公里也太扯
作者: tknwo    時間: 2024-4-22 06:52 PM

如果不是特意而為,要開到2百多也不容易
作者: a0952092517    時間: 2024-4-22 07:33 PM

難道看不到就可以假裝不知道嗎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24-4-22 07:50 PM

我敢說啊
現在的測速照相完全就是變相提款機的存在
有錢人還是一樣沒再怕的
罰一堆只是罰到底層的百姓
根本起不了防止超速的作用
作者: TTB00000    時間: 2024-4-22 08:19 PM

樹木就算太快妳也不能超速 這法官也是白癡
作者: s012135    時間: 2024-4-22 08:36 PM

這個撤銷,到底是怎樣判定的,說真的,超速跟樹有什麼關係
硬凹也凹的太奇怪了
作者: jcak7815    時間: 2024-4-23 12:47 AM

法院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所以會有這種結果不意外!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4-4-23 07:55 AM

不是因為有測速照相才遵守速限,是因為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主動去遵守,不論有沒有測速照相.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24-4-23 08:34 AM

台灣有哪條路允許車子開到120公里以上? 這關測速取締標誌被樹木擋住甚麼事,這種簡單常理法官竟然不知道?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4-4-23 11:50 AM

這各理由感覺很不合邏輯呀
你就是超速了呀 難道你不知道  高速公路 每個路段的限速是多少?
跟 有沒有號誌提醒你有取締 沒關係吧
不過 算了 反正 是他跟政府的事情 無所謂啦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4-4-24 09:25 AM

這法官是不知道變通嗎? 台灣沒有哪條路可以開到 200 的好嗎??
作者: terry1975    時間: 2024-4-24 09:41 AM

程序不正義不代表著可以在公眾使用的道路上狂飆到200公里的車速
作者: for357    時間: 2024-4-24 07:58 PM

所以超速是合理的?只因沒看到限速標示,這什麼理由~
作者: burtonway78    時間: 2024-4-24 08:12 PM

229公里遠超過速限 駕照是雞腿換的喔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24-4-25 10:25 AM

真是既誇張又荒唐,這早就已經構成危險駕駛 還銷罰單
作者: 褐眼男子~糖    時間: 2024-4-26 09:02 AM

三寶 + 恐龍法官 = 絕配!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4-4-26 09:58 AM

本帖最後由 liapapayyy 於 2024-4-26 09:59 AM 編輯

這樣掰也可以行得通,那大家往後可以效法一下,這樣就不會虧錢啦
作者: yang5150    時間: 2024-4-27 07:57 AM

學到新東西了 難怪台灣人一堆犯法的都不用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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