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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本帖最後由 不名不名 於 2018-5-25 09:21 PM 編輯
大家沒有發現一件奇怪的事嗎?被告有人權,要有搜索票才能約談,
可以請律師,反而證人沒人權,不需搜索票就可約談,不能請律師,
這不是很奇怪,就像被殺的人,死了活該,法官不會保障他的人權,
反而殺人犯有人權,法官不會判他死刑,因為他有改過的可能,現在
除了恐龍法官外,又多了恐龍檢調,他媽的,請大陸快來統一台灣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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