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或 安全提問
 註冊
|註冊|登錄

伊莉討論區

搜索
發表文章前請先閱讀相關版規尊貴會員無限觀看附件圖片儲值後自動升級用戶組
mega無碼航海王催眠中文銀魂中文按摩
北投jerez ar同樂jerez's no gamescpx 491

休閒聊天興趣交流學術文化旅遊交流飲食交流家庭事務PC GAMETV GAME
熱門線上其他線上感情感性寵物交流家族門派動漫交流貼圖分享BL/GL
音樂世界影視娛樂女性頻道潮流資訊BT下載區GB下載區下載分享短片
電腦資訊數碼產品手機交流交易廣場網站事務長篇小說體育運動時事經濟
上班一族博彩娛樂

台北市中正高中學生

[繁]因為不是真正的夥

[繁/無修正]夢想成為

[繁]月光下的異世界之

[繁/無修正]夢想成為

中國老頭在香港淺水灣
時事討論明星新聞討論有趣新聞企業家管理交流金融財經、投資交流房地產討論股票討論基金保險
外幣投資租屋資訊環境保護問題探討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軍事討論
查看: 3304|回復: 43

清大殺人毀屍案 受刑人假釋獲准 妥當嗎? 關閉[複製鏈接]

pcc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8 08:41 PM|顯示全部樓層
2008/11/28 11:40 社會中心卅綜合報導
多年前殺害情敵再用王水融屍的洪姓女受刑人,關了將近11年、經過五度聲請假釋,終於獲得法務部批准,高雄女子監獄副典獄長吳勇杉表示,洪女在獄中得知後消息後十分高興,但情緒仍穩定,她也希望能當面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
清大前女研究生
下載: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使用道具檢舉

hgf5666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8 09:02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人非聖賢~
人都是會犯錯的~何嘗不能給她個自新的機會~
雖然她是犯了大錯~可是看來他有在改過~就隨她去吧~
從監牢裡出來~是否能適應自由的生活這對她也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不是嗎?

使用道具檢舉

宇文化及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8 09:06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我真的很不能理解

她犯下的不是一般的殺人案

而是手段凶殘的凶殺案!

難道學歷高就能從輕量刑?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使用道具檢舉

hgf5666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8 09:11 PM|顯示全部樓層
那她就是有本事壓~
從輕量刑又如何?
假設她出來變一個好人不就好了嗎?她也受到該受的懲罰了~
假設她出來還是一樣~那就在回去~我想她也沒有出來的機會了~
我的想法是該救的有救的人何嘗不能給她個機會?
沒救的就讓她死死去吧~
純屬個人觀點....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3Rank: 3Rank: 3

帖子
2914
積分
3980 點
潛水值
48726 米
發表於 2008-11-28 11:59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其實當初本來就沒判死刑了,遲早也是會放出來,對於死者來說,死者是永遠不會瞑目的

但廢除死刑,也是世界各國的趨勢,雖然對死者很不公平,但也無可奈何,像日本殺人的人,只要幾個醫生開證明,證明兇手是精神喪失,也可以判送醫療就好,只能說世界上還是充滿著偽善和犬儒




如果發覺自己無法使用一些功能或出現問題,請按重新整理一次,並待所有網頁內容完全載入後5秒才進行操作。

使用道具檢舉

lunaluna2008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9 12:07 AM|顯示全部樓層
若有安裝色情守門員,可用無界、自由門等軟件瀏覽伊莉。或使用以下網址瀏覽伊莉: http://www.eyny.com:81/index.php
殺人得到什麼
被殺..親友又失去什麼

犯罪者經過法律制裁後
真的可以洗罪孽?
遇害的人真的可以從此遺忘悲傷?

這個相信很難有人可以去界定了
畢竟法律上能做的也僅只這樣...

使用道具檢舉

chig99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29 12:25 AM|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今天即使她被放了出來...我想她的內心應該也不會好過到那裡...
我想這也是她的命吧!!!!

畢竟也有很多殺人犯,殺了人被判了十幾年然後申請假釋出來的,也是一堆啊...
今天又不是只有她一個先例...大家為什麼不用平常心去看待呢??
只要她真的知道錯了...這才是重點吧!!!
如果發覺自己無法使用一些功能或出現問題,請按重新整理一次,並待所有網頁內容完全載入後5秒才進行操作。

使用道具檢舉

yenban44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1-30 10:55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人都是有衝動的時候,我想開版的版大一生中也有衝動的時候吧!!
那這種衝動,是不是一定要用一輩子去償還??
您可以說是,但您這輩子就該喪失可以偶而衝動的權利囉~~~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1

帖子
258
積分
106 點
潛水值
24763 米
發表於 2008-11-30 11:05 PM|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像阿扁特赦的其中一個罪犯,殺了一個教授就好
其實我覺得,他放出來應該也是一種痛苦
如果是我的話,我知道你是殺人的罪犯,我一定對你退避三舍
所以他出來的話應該會有一段長時間的煎熬吧!!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588
積分
201 點
潛水值
9844 米
發表於 2008-11-30 11:25 PM|顯示全部樓層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我是認為需不需要被假釋是要看犯什麼罪
她是為情所困所犯下的大罪
所以會再犯的機率是很低的
不像那些放火、性侵等等
我就覺得再犯的機會就比較高了
反正就是看機率問題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943
積分
557 點
潛水值
21445 米
發表於 2008-12-1 04:54 AM|顯示全部樓層
所有積分大於負-100的壞孩子,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權限跟幼兒生一樣。
人都可能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
在那當下理智將不存在
而且受刑人出獄
面對的衝擊不是我們能懂
因為失去過自由
所以會更珍惜
如果你忘記伊莉的密碼,請在登入時按右邊出現的 '找回密碼'。輸入相關資料後送出,系統就會把密碼寄到你的E-Mail。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1

帖子
860
積分
126 點
潛水值
19165 米
發表於 2008-12-1 10:24 AM|顯示全部樓層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依據法律的規定
如果服刑期滿, 就應該依照規定假釋或出獄
何況, 當事人如果可能改過自新
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反對啊
如果發覺自己無法使用一些功能或出現問題,請按重新整理一次,並待所有網頁內容完全載入後5秒才進行操作。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793
積分
283 點
潛水值
39460 米
發表於 2008-12-1 10:54 AM|顯示全部樓層
年輕時,總是比較的衝動,
如果真的有心悔改,
讓他假釋又如何呢?
而且,他還得面對這十年來外界的變化。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帖子
2006
積分
3904 點
潛水值
40575 米
發表於 2008-12-1 11:05 AM|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他應該是跟被害人家屬有談和吧!?
既然他要出來賺錢(好像是兩千多萬)的賠償金,
這樣子的補償比起殺了他還有價值多了不是嘛?!
而且他也有悔意,雖然我也不是很認同,但是被害家屬都願意給他機會了~我們又有何資格指三到四?!

使用道具檢舉

Misc459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12-1 11:41 AM|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判死判生都有不同的評價,
既然法務部已批准其假釋,這已成事實,雖然被害人家屬或有怨言,
但還是要尊重司法體制的運作.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使用道具檢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上傳和撰寫 侵犯版權(未經授權)、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